督察内容包括审判庭是否卫生清洁、审判庭席位摆放;是否准时开庭;书记员是否按规定在庭审前宣布法庭纪律;法官、书记员着装、仪表、形象;庭审秩序;刑事案件法警传递证据材料、值勤动作是否规范;法官语言是否得体及举止文明;用普通话表达是否流畅、声音宏亮等。
对督察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工作小组及时予以了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通过向全院各庭室通报的措施,以引起其他庭室注意和纠正问题。从而促使全体干警以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改进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为民理念、规范意识、务实作风和廉洁操守,推动和促进审判人员司法效能和作风的有效改进。
来源:红网
作者:张晓鸿 彭新平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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