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县站7月9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杨婧璜 实习生 曾鸣 通讯员 聂畅宇)在黄花镇务工人员黄勇看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虽然高,但要至少缴满15年,他还是宁愿把钱揣在兜里,也不参保。他的想法,代表很多农民工的参保理念。正因为此,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记者昨日从长沙县企业社保局了解到,目前,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社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已下发,“职工、居民养老保险可互转,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是最大受益者。”该局负责人表示,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能提高参保者的养老待遇。
可在两种养老保险中交叉参保
县企业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乡养老保险衔接手续的办理主要惠及两类群体,一种是进城务工的人员,他们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保”),而后进城务工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保”);另一种是城镇就业不稳定人员,他们在家待业时参加居保,就业后又参加职保。
“这两类群体,可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中交叉选择参保。而针对已按国家规定领取了其中任意一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则无需办理城职、城居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该负责人介绍。
办理人员需达退休年龄
“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参保年限有没有15年,都可视情况办理衔接手续。”记者在采访中得知,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参加省职保和居保的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申请从居保转入职保,享受职保办法计发待遇。如果不足15年(含延长缴费不足15年)的,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应申请从职保转入居保,满足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后,便能享有居保办法计发待遇。
重复参保将退还同时段居保缴费
“参保人员办理衔接手续时,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职保与居保的,按月退还居保重复时段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该负责人表示,为避免参保人员往返奔波,在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上,全省将出台统一的经办流程,参保人员只需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其余的审核、确认、转移衔接等程序,将由社保经办机构之间沟通协调办理,且最长办理时限将不超过45天。
“目前,职保、居保具体经办的实施细则还未公布,申请转移手续要等实施细则下发才能进行具体经办。”负责人表示,可以正式办理相关手续时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第一时间告知公众。
来源:红网
作者:杨婧璜 曾鸣 聂畅宇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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