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上午21时许,毛某与朋友在泸溪县白沙镇杨师傅乳猪馆吃完饭出来,不小心撞到迎面而来的杨某,双方发生争吵,后经旁人劝开。杨某怀恨在心,邀约朋友到白沙镇家乐福超市购买菜刀,在街上寻找毛某实施报复未果。当晚22时,杨某与朋友在白沙大饭店门口遇到毛某等人,杨某随即抽出随身携带的菜刀追砍毛某,致其重伤。
检察官说法:公民在生活中应互谅互让,切勿因小事而与他人纷争,动辄不计后果对他人予以打击,否则害人害己,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黄纯丽 杨丽媛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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