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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超载且未按审定线路行驶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胡弋 2014-07-11 17: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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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下午, 湖南省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


(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校车办副主任葛建中发布新闻。)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记者 肖懿)湖南省新闻办公室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湘潭幼儿园校车翻车事故及处置情况,湖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校车办副主任葛建中发布新闻,经初步判断,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且未按审定的通行线路行驶。
  
  新闻回顾
  
  2014年7月10日16时10分许,校车驾驶员郑友华驾驶一辆牌照为湘CG5210的校车,由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出发,沿途送小孩回家,途径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办事处干子村石塘坳组白毛水库时,校车翻入白毛水库。事发时车内有2名幼师:肖建阳、童聪,8名幼儿:黄文博、刘意希、童牧荣、凌若涵、佘楚婷、刘星辰、童乐瑶、周子轩。
  
  事故发生后,经过连夜打捞、抢救,已确认车上11人全部遇难。目前,遇难人员遗体和失事汽车均已打捞上岸。
  
  初步判断
  
  校车事故发生后,由于车上人员全部遇难,事故现场没有发现目击者,给事故原因的认定带来了较大的困难。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根据已经掌握的情况,可以初步判断事故发生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该校车存在超载行为,事故车为一台核定载客人数为8人的五菱牌改装校车,事发前,事故车已在前一个站点卸载了4名幼儿,事发时车上仍载客11人,实际共载客15人,超载近一倍。
  
  其次,事故车未按审定的通行线路行驶,事发路段不在该校车经审定的通行线路内。
  
  园车情况
  
  乐乐旺幼儿园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2010年开办,在湘潭县教育局办理了办园许可证。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该园举办者为王长梅,法人为王霓裳,园长为黄喜颜。现有校车3台,出事校车车牌为湘CG5210。据初步了解,校车证照齐全。驾驶员郑友华,系湘潭县云湖桥人,证照齐全。随车老师童聪、肖建阳,系响塘乡人,分别为18岁、51岁。校车系指定厂家(长沙梅花汽车厂)改装校车,保险有效,购买了交强险,为合格校车。
  
  积极措施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先后批示。杜家毫当即要求长沙市、湘潭市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抢救,尽全力减少师生伤亡,并迅速核实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对学生家长做好过细的安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学生暑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下一步,湖南省将成立“710”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积极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批等各项工作,未取得使用许可的校车一律不得从事校车服务。
  
  这次事情以后,全省各地要普遍开展一次校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设施和校车站点建设,合理设置校车行驶线路,优先校车通行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校车安全监管智能化,建立开放型公共信息平台,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逐步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实时监控平台。
  
  同时,湖南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校车安全工作的监管,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加强配合,打击非法校车,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玩忽职守导致辖区内发生校车责任事故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肖懿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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