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自2010年以来,按照省、州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开展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健全机构等具体工作,在全县选配了356名村级纪检员、监察员。该《办法》从选配条件、选配程序、权限职责、业务培训、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加强村级纪检员、监察员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将进一步发挥纪检员、监察员的基层监督作用,整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合力。
来源:红网
作者:吴勇英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吴勇英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