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为抢工程 纠集数十人破坏工地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刘飞越 2014-07-18 19:04:41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永兴7月18日讯(通讯员 雷勇)李某纠集数十人,为抢工程而破坏建筑工地,迫使工程停工,后又持械与人发生斗殴。2014年7月17日,李某因犯破坏生产罪、聚众斗殴罪被湖南省永兴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2011年3月10日,永兴县马田镇村民刘氏二人与衡阳铁路建筑段工程部签订了马田墟火车站改造工程合同,承包了马田老火车站路面硬化工程,3月底工程开工。李某等人为争夺此工程,以马田站货场工地的地皮属于马田镇另一村庄的,工程只能承包给另一村庄的人做为由,分别于2011年4月8日、4月9日、4月23日三次纠集数十人头戴矿帽、持铁洋铲、戴白手套、开了挖机到工地去阻工,将工地上清理好的水沟用淤泥填满,动用挖机将工地的建筑材料破坏,迫使工程停工。经估价鉴定,三次破坏工地损失价值为18100元。
  
  2011年4月16日与股东李大某、何某等三人因故发生争吵,随后大家相继离开。16时许,何某的儿子得知此事后就喊人在李某等人返回的路上将其摩托车的反光镜打烂。李某气坏败急,立即纠集二十多人持开山刀、匕首、锄头棒乘两台微型车和四辆摩托车前来,李某指着李大某说:“就是你搞的鬼”。随后,李某等人对李大某进行殴打。经法医鉴定,李大某的伤情为轻微伤。一星期后,李某与李大某达成和解,由李某赔偿李大某医药费等费用20300元。
  
  公安民警经过不断排查,于今年1月28日将李某抓获归案。

来源:红网

作者:雷勇

编辑:刘飞越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7/18/4207588.htm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