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9日上午,郭某在天元区某小区门口遇见了龙某。龙某的前夫欠了郭家的钱,很长时间没有归还。郭某上前理论,希望龙某尽早还钱。龙某辩驳,已与前夫离婚,不需要承担债务。争执中,两人发生了口角。郭某立即打电话叫来了儿子叶某。
叶某赶到现场后,立即加入了双方的“战局”。郭家联系不上龙某的前夫,手机不接,人也找不到。但龙某坚称不知道前夫下落。争执中,双方开始对骂。龙某一边骂一边走进附近的药房,叶某跟随其后。见龙某不但不还钱还骂人,冲动地叶某想对龙某进行殴打,被旁人劝开。
龙某走出药房,在门口与郭某发生扭打。叶某见状,立即从药房内跑出,将龙某掀翻在地,并对着腰部踢了三脚。围观群众将叶某劝开,随后公安民警赶到了现场。
据鉴定,龙某的伤情为轻伤。案发后,叶某的父亲代为赔偿了龙某医药费6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罗倩妮 邢伟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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