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部门如期晒三公。资料图
红网长沙7月19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梁美兰 范典 实习生 谢娇 付帅 谷沁园)7月18日早9点,湖南省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集体“晒细账”行动开启。
省政府要求,今年以上预算数据必须在省直部门各自门户网站同一天向社会公开,无门户网站的部门在湖南财政网预算公开专题中公开,并点明公开内容细化到“款”,有条件的细化到最末一级“项”。
政府部门18日的信息公开表现如何?记者大致整理的数据显示,18日早上,绝大多数省直部门如期公开细化到“项”的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及“三公”经费预算表,少数部门在18日下午才能查到其信息,极少数部门能在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部门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3年有所压减。
已公开支出预算的绝大多数部门都细化到“项”
记者18日早上10点点开湖南省卫生厅门户网站看到,位于主页明显位置“第二功能区”的“通知公告”栏目滚动窗口的第一项,就是《湖南省卫生厅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该内容用橙色字体发布,显得十分醒目。
按照要求,省直部门公开的预算数据今年细化到“款”,有条件的细化到“项”。明年开始将全部细化到“项”,此外“三公”经费要详细说明具体的开支情况。
记者通过在网上搜索所有列入本次公开范围的省直部门的预算,发现信息公开较及时较全面的有省政府组成部门、省政府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厅局级事业单位等原本门户网建设较好、信息公开较及时的部门。
省卫生厅的预算数据已提前于17日挂上网。记者看到,该文件的附表包含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二者均细化到“项”数据。
比如,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中,“公共卫生”这一项详细列出了“基本支出”(10916.65万元)和“项目支出”(4926.68万元),二者合计15843.33万元。
“三公”经费方面,省卫生厅今年的预算(公共财政拨款)为:公务接待费35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0.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35万元,合计909.11万元。文件除了详细列出卫生厅本级的预算,还将其下属的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0个部门的预算各个公布。
记者观察到,几乎所有公布了信息的部门,其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都细化到了“项”。而同样列出下属部门具体“三公”经费的部门不在少数,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等。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今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降为0
记者通过查询湖南政府部门的数据,发现公开了信息的部门都同时发布了说明。
此外,财政部曾要求要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
湖南省直部门在这个环节上表现如何呢?
记者发现,仅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少数部门将该项分解公布。其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36万,公务用车购置费降为0元。
此外,记者通过统计了省政府组成部门25个部门(省国家安全厅因涉密不公布数据)的公开数据了解到,约80%的部门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比前两年有所压缩或者持平。截至18日晚间11点,极少数被列入本次信息公开部门的2014年预算公开信息,记者未能在网上查询到,如属于群团组织的湖南省红十字会。
[链接]公车经费增加了,这些部门给出了解释
记者梳理发现,省政府组成部门中,省公安厅及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高,分别为6492万元和858.06万元。这些部门的预算说明中都给出了解释。
省交通运输厅称,该项费用中含已运营高速公路2649公里的养护、路政巡逻、清障施救及确保通行费征收所发生的生产车辆运行维护使用费。
省公安厅同样在预算说明中指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3年增加了478万元,主要是因为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近两年新增2597公里,为保障执法执勤工作正常开展,去年新购置200台执法执勤车辆,按每台车5万元的运行经费计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1000万元,抵扣去年一次性购车经费预算512万元,净增加488万元。
[专家分析]
公开只是开头,接下来还有很多措施要实行
潇湘晨报:这次省直部门预算公开,一些部门公开的程度非常细致。
汤建军(湖南省社科联专家):如此“全、细、严”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是湖南省首次。先前在全省范围内,只有个别经费如赈灾义演、希望工程、募捐等经费流向会向群众细致公开。经费公开现在只是开头,接下来还有很多措施要实行。经费公开是一个进行时,需要公众时刻监督来逐层深入,公开要分类别进行公开,如经费的用途和去向等。
然而部门预算产生专业的知识不是每个人都懂,有时应该向群众解读以及普及相关知识,方便群众更好地看待政府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潇湘晨报:今后省直部门预算公开,还能否做到更细?
汤建军:今后省直部门预算公开还可以做得更细。如可以做出一个“刚性规定”——关系国计民生的费用不可挪用。以教育经费为例,政府不可私自挪用教师工资、学生补助来还债。
来源:红网
作者:梁美兰 范典 谢娇 付帅 谷沁园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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