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犯罪嫌疑人陈某因盗窃被茶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于2013年8月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后,起初陈某还老实安分,但后来由于好吃懒做,不去找工作,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其便想到干起了老本行即利用千斤顶开窗入室行窃。
2014年1月2日晚上,陈某带着千斤顶、起子等作案工具窜至茶陵县下东乡某农户,用随身携带的千斤顶顶开窗户铁窗条入室并寻找作案目标。陈某正准备打开二楼的一间房门,不料屋主谭先生听到了动静。反应到屋主发现自己后,陈某仓促逃离现场,并把随身穿着的一件皮衣、千斤顶、起子等物品遗留在现场。第二天,谭先生赶紧到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
据陈某交代,2013年10月至2014年4月半年期间,其窜至茶陵县下东乡、思聪乡、城关镇等地采取以千斤顶顶窗、借助楼梯攀爬等方式,进入居民住宅盗窃现金、金银首饰、手机、手表等物品,连续作案70余价值10多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苏珉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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