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慈利本地人郑某前往县城区某宾馆住宿。宾馆前台人员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要求郑某出示身份证进行实名登记。但郑某以未带身份证未由,拒绝进行登记。
根据宾馆的监控视频显示,在与工作人员争执7分钟左右后,郑某试图拿起前台一个展示牌砸向工作人员,但未拿动。之后约过3分钟,郑某又随手抓起一盒名片砸向一名工作人员,导致该工作人员的头部被砸伤,当场流血。
7月17日,郑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观音桥派出所所长介绍,由于郑某殴打他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他将面临为期7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宾馆的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必须严格对住宿人员进行身份信息登记。服务员的这种行为实际上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执行的,郑某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观音桥派出所相关负责人说。
来源:红网
作者:秦芳 王杨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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