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得从18年前说起,1996年,肖某对其名下所有的商铺进行招租,收取了每位租赁户一年的租金,商铺交付后不久,因发生火灾无法正常营业,在多次要求肖某退取租金未果的情况下,15名租赁户起诉到了芦淞区人民法院。
案件的承办法官很快审结了该案,判决肖某返还原告所交商铺租金,肖某自称无力偿还,始终不予履行。芦淞法院执行局准备冻结肖某商铺,进行强制执行,从房产局得知肖某的商铺已经被市中院冻结了。原来肖某在招租前就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且一直未还款,银行已在株洲市中院起诉肖某。
执行局工作人员又在各大银行查询肖某的现金资产,一无所获。肖某确实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因此停滞不前。芦淞法院执行局并没就此放弃,多次与中院执行局衔接,询问商铺处置事宜,争取为租赁户早日追回租金。因肖某商铺所在商场涉及到国有资产处置,且火灾使得商铺面目全非,很难马上得到处置。
案件就此拖到了2014年,18年的时间芦淞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换了不少,案件却一直都在,成为大家心中难以解开的疙瘩。查询肖某资产,关注商铺处置情况,18年来芦淞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都没间断过。
今年6月,市中院执行局传来了好消息,肖某商铺所在商场已经整体处置出售,肖某偿还银行贷款后还有一部分资金入账。芦淞法院执行局的法官们得知消息后,迅速赶到银行将肖某未返还的租金强行划扣到执行账户。
执行局打电话一一通知当年的租赁户来领钱时,他们都不敢相信,这么多年了居然还能追回这些钱,激动万分地约好一起买个锦旗送到执行局办公室,当面感谢这些锲而不舍的好法官。
面对感激不已的当事人,芦淞法院执行局局长吴博却倍感愧疚“这都是我们职责所在,让你们等了18年才拿到这笔钱,非常抱歉,谢谢你们的理解。”
来源:红网
作者:樊庆磊 通讯员 周济 周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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