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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7.15”洪灾灾后恢复建设帮扶政策出台

来源:红网 作者:黄晓军 编辑:高芹 2014-07-23 16: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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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凤凰站7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黄晓军)7月23日,凤凰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灾后恢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共分11个部分,内容是帮助全县城乡群众做好“7·15”洪灾灾后恢复建设的帮扶政策。
  
  “7·15”洪灾是超过凤凰县有记录以来历史罕见特大自然灾害,全县直接经济损失12.48亿元,受灾人口19.8万人,转移人口15.2万人。为帮助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工作,凤凰县决策层于7月16日召开全县灾后恢复建设动员会议,7月17日,召开全县灾后恢复建设部署会议,7月21日通过《关于灾后恢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7月21日,《关于灾后恢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全面印发。灾后恢复建设工作启动后,全县水、电、路及卫生防疫等相关工作迅速推进。目前,倍受全国游客关注的凤凰古城,已基本恢复供电供水,卫生防疫也接近最后阶段。为从政策层面,帮助受灾群众,凤凰县几易其稿,形成《关于灾后恢复建设有关事项的通告》。具体内容包括:因灾损毁的电表、线路由电力部门免费提供并安装到户;因灾造成整栋倒塌的住房,按4万元/栋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因灾损毁未完全倒塌并经房产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按12500元/栋,鉴定为C级危房的按5000元/栋,建设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开通风景名胜区内经营场所室内装修审批绿色通道;因灾恢复建设所需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一律免收;启动因灾停业税收减免及小额担保贷款等十个方面的帮扶政策,助力全县城乡灾后恢复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黄晓军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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