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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专窃摩托、电视再度入狱

来源:红网 作者:黄纯丽 刘丽琪 印静 编辑:郑慧 2014-07-23 1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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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泸溪站7月23日讯(通讯员 黄纯丽 刘丽琪 印静)男子吴某曾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刑,出狱后不思悔改,拉帮结伙,5个晚上盗窃摩托车8辆、液晶电视4台。近日,泸溪县检察院接到泸溪县法院判决,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07年12月20日,吴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永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于2009年5月14日被释放。刑满释放后,其就业不顺,四处游荡,有一天晚上看到别人家门口不远处停放的未上锁的摩托车,邪念再次燃起。从2013年9月27日凌晨到2013年12月2日,吴某伙同他人先后窜至沅陵、泸溪、吉首、凤凰等县市,白天在网吧等娱乐场所玩耍,晚上凌晨便结伙四处踩点作案,5个晚上共盗窃他人停放于屋外附近的名牌摩托车8辆、创维液晶电视4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格总额为78480元。事后,部分摩托车被追回退还给被害人。
  
  案件启示:近年来,如吴某一般出狱后就业不顺,不惜冒着二次进监狱的风险再次犯案的事件不断增多,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值得深思的是社会改造再就业机制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到位。同时,检察官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锁好及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尤其是小型交通工具,以防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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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纯丽 刘丽琪 印静

编辑: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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