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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醴陵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 8月31日前需还清

来源:红网 作者:通讯员 盘春红 肖莎 编辑:郑慧 2014-07-24 1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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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醴陵站7月24日讯(通讯员 盘春红 肖莎)7月22日,醴陵市就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行为部署专项整治,要求所有清收对象8月31日前全部还清。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以及“系统归口、属地管辖”的原则,醴陵决定通过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深入开展清理国家公职人员拖欠银行贷款工作,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和谐、诚信醴陵。
  
  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31日,全市拖欠银行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共有70人,需要清收的款项达到78笔,本金共计69.52万元、利息69.5万元,涉及财政、教育、林业和卫生等32个单位。根据清收工作安排,拖欠银行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在8月31日前还清,否则予以通报,并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党和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三停四不”处理,即:“停职、停工、停薪”和“不提拔、不调动、不晋级、不评先”。恶意拖欠贷款,还将充分运用行政、组织、纪律和法律手段严肃处理。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易文星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明确责任分工,把“清欠”工作当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点;还要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催收、依法收贷,确保清收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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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通讯员 盘春红 肖莎

编辑: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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