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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维权案件近期频发 开发商如何让我看到你的诚信

来源:红网 作者:涂丽 编辑:高芹 2014-07-24 15: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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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任筱

  红网长沙县站7月24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涂丽) 近期,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频繁接到业主维权投诉电话,投诉原因多与购房时被忽悠相关,而往往由于口说无凭,业主苦无证据难以维权。就此,本报记者邀请了湖南众议律师事务所王律师和数位业内人士针对买房过程常见的维权案例,讲述买房注意事项及遇到相关问题的维权方法。

  案例一:交房标准与样板间不符

  杨女士是星沙大道某楼盘业主,于前年买房。在置业顾问带其查看样板间时,看见餐厅位置有一个较大窗户,整个室内很明亮。然而,待一年后,开发商通知收房时,杨女士与其他业主发现,餐厅位置并无窗户,影响了室内采光。由于未被通知以及获得修改同意,开发商擅自更改设计,让她和邻居们很气愤。

  购房提醒:购房时,如果遇到疑惑部分或者细节问题,一定要咨询置业顾问,最好能对置业顾问的话进行录音,或让其出具通过相关部门认证的规划设计图纸等进行拍照存证,防止置业顾问避重就轻,或者为了促成成交而撒谎欺骗业主。

  维权解说:针对杨女士的案例,王律师认为,遇到类似问题需尽快向法院或公证处申请开盘时的样板间证据保全,以此为依据来验证交房时的房屋是否达标。“开盘时的样板房,按照法律规定一定要保存到房子验收合格后才能拆除,若是已经拆除,属于违法行为。”

  案例二:楼盘延期交房

  网友李先生2012年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购买该公司某楼盘。合同约定交房期为2013年10月31日前,并约定如逾期交房,30天内按每天30元承担违约金。逾期30天,每日承担购房总金额0.15%的违约金,并且不得超过购房总金额的10%。但距离约定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开发商才发出交房通知,并且迟迟避谈逾期交房的问题。

  购房提醒:逾期交房主要有三大原因:一是开发商资金不足,导致工期延长;二是开发商对小区规划随意进行更改,导致不能按时通过验收;三是房屋质量问题严重,达不到交房条件。因此,业主在买房前,一定要了解开发商的综合实力,同时也可到其开发的其他项目看看,听听老业主对该开发商的态度。

  维权解说:对处理迟交楼纠纷,王律师提醒,在维权过程中,消费者特别要注意取证问题。在收楼前一定要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收楼通知书等各种相关证件,发展商发出的收楼通知书一定要有该公司的盖章才有法律效应。

  案例三:无法兑现的承诺

  近期,市民苏女士居住的小区掀起了一阵风波。原因是交房后不少业主发现小区实际情况与开发商宣传的不相符:首先入门处的花园不如设计中的那么大,按照规划比例来看,缩小了一半以上;其次,置业顾问口头宣传即将建设的小学并没有通过规划;外加上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这让计划要小孩并打算就近入住的业主们难以接受,于是约定一起到项目营销中心维权。

  购房提醒:对于开发商的广告宣传,业主要保持理性审视态度。诸如距离某个地段多少路程,购房前一定要亲自测试;对于开发商发布周边某个项目即将开建的消息,业主可查询主流媒体报道以及政府部门相关规划进行核实。对于部分不能确认的宣传,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把相关内容写入合同约定条款。

  维权解说:王律师介绍,在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时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很明显的说明。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涂丽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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