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机能衰退需要他人照护服务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接受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的一种制度。
目前,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708.4万人,根据湖南省老龄委、省民政厅出台的《湖南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意见》(湘老龄发〔2014〕3号)(以下简称《意见》),从2014年起,湖南将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直到2020年,逐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补贴。
根据《意见》,2020年前,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年龄65岁及以上”、“低保对象”、“部分失能(生活自理能力)或完全失能”三个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由本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补贴方式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企业、老年协会等单位和组织向补贴对象提供的服务来实现。
来源:红网
作者:廖洁 李君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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