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通报了洞口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初步方案,并对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政策进行了解释说明。
为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等方面的宏观调控作用,县地税局、县财政局通过调查、摸底和测算拟定,在充分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初步方案。方案中调整了地段覆盖面,在原有15条路段或路段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20条路段或路段范围,地段等级税额由2008年的每平方米8元、6元、5元三个等级增加到每平方米10元、8元、6元、5元、4元等七个等级。
与会的社会各界代表围绕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征收范围调整初步方案踊跃发言,建议根据土地民用、商用和工业等不同用途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情况对城镇土地使用税进行差异化调整,并对具体税额等级进行了广泛商讨。
县人大常委会、县地税局、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对社会各界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答复,并承诺将对全体与会代表的建议进行归纳、整理,作为全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调整的参考依据。
来源:红网
作者:肖雅鬈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