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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8岁女孩想上学 向母亲讨要抚养费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李望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2014-07-28 16: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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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7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李望)7月中旬的一天,8岁的小女孩潘婷(化名)在姑父、姑母的带领下,来到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哭着说:“妈妈生下我后就不管我了,我是姑父姑母带大的,别的小朋友都背着书包上学去了,我也想上学。”
  
  7月27日,我们从湘乡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潘婷的生活费得到了解决,她马上可以上学了。
  
  家住湘乡市育塅乡直冲村的潘婷还未出生,父亲就因抢劫罪被逮捕,之后一直在监狱服刑。母亲生下她后,生活不堪重负,向法院申请与潘婷父亲离婚,扔下嗷嗷待哺的潘婷离家出走,再也没回家。
  
  8年来,潘婷一直由姑父一家抚养,但姑父家境并不宽裕,眼看着潘婷到了入学年龄,姑父家却无力再供她上学。潘婷求学心切,姑父偶然打听到潘婷的母亲在衡阳生活,便带着潘婷到湘乡法律援助中心,希望为孩子争取到受教育的权利。
  
  之后,由龙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易浩民承办该案。
  
  接着,易浩民第一时间跟受援人潘婷取得联系,随即搭车前往衡阳去寻找潘婷的母亲。易浩民多次与潘婷的母亲提出协商条件,但一直没有结果。
  
  最终,易浩民代表潘婷向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提请了索要抚养费的申请,案件很快进入诉讼程序。在随后的审理过程中,易浩民多次到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出庭辩护,7月21日,法院最终结案,法律援助为潘婷争取到每年5000元的抚养费,直至她成年。

来源:红网

作者:吴珊 李望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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