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全日制的本科生和专科生,按5000元/人、年的标准对其进行生活补贴;成人高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生和专科生,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参加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而中专、普高和职业高中生,按2000元/人、年的标准对其进行生活补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1000元/人、年的标准对其进行生活补贴(长沙县特校学生另行安排);就读本市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普通高中、中职(技校)和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残疾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每人每年补助1000元。
据悉,凡长沙县籍残疾人学生,在8月1日—9月20日向所属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并提供残疾人证、身份证、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填写《长沙县残疾人学生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经学校、村(社区)和镇(街道)审核,于10月10日前报县残联,经县残联调查核实并按程序审批后给予补贴。
来源:红网
作者:盛磊 见习记者 周佳艺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