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抽查发现的34批次不合格食品中,食用槟榔20批次,占58.8%;饮料产品9批次,占26.5%;粮食加工品2批次,占5.9%;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产品各1批次,分别占2.9%。
在抽查中共发现不合格指标47项次,其中食品添加剂指标30项次,占63.8%;微生物指标11项次,占23.4%;水份、二氧化硫残留量、酒类产品的乙酸乙酯等理化指标4项次,占8.5%;重金属指标2项次,占4.3%。
造成这些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不严格、原辅材料进货查验不到位、产品储存保管措施不得力等。
来源:红网
作者:张振宇 刘学辉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