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男,高中文化,湖南省湘阴县柳塘乡村民。2013年8月,曾某听到外面一些谣言,怀疑自己妻子与被害人李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同年10月1日,曾某以谈业务的名义将李某约到长沙市四方坪建材市场附近的一家招待所内,将其控制自由,不由李解释,以李与自己妻子有染为由,抢劫其身上现金2200元和一台价值2400元的苹果4手机。随后扬长而去。
今年5月9日,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示:遇事需冷静讲证据,鲁莽行事只能适得其反。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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