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规定:大桥施工时间截至2015年10月30日;正在施工的船山东路耒水大桥23#与24#桥墩之间为通航航道,其余一切地方禁止通航,一切过往船舶、排筏,必须从通航航道航行;划定耒水正在建设的船山东路耒水大桥轴线上游300米、下游200米范围水域为施工水域,禁止一切船舶(施工船除外)在施工水域停泊和作业。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君亮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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