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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吴挺 实习记者 杨明 编辑:高芹 2014-07-30 16: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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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花垣站7月30日讯(分站记者 吴挺 实习记者 杨明) 7月29日,花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花垣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麻宜志,花垣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鸿雁、姚胜玉、邓德猛、吴橝、谢成都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石建军,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及2014年1-6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13年度财政决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审议县竹篙滩小城镇土地储备项目贷款有关事项的议案》。审议通过《花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草案)》,审议通过《花垣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试行办法(草案)》,审议通过《花垣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草案)》。
  
  会议任命陈宇光同志为花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长贵同志为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周刚同志的花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任命石东阳、黄满为花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还颁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咨询委员会专家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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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挺 实习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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