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同建同治考核评比,吉首市制订《吉首市城乡同建同治交叉检查工作方案》。
检查时间为乡镇检查每月2次,城区检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每天1次。检查范围为《吉首市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修订)》规定的12个乡镇、城区3个街道办事处、市直一二三类单位。涉及同建同治工作的其他市直部门,列为临时交办工作,纳入年底考核。检查内容为《吉首市城乡同建同治工作考核评比细则》内容,并把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夜间城市管理工作、查非纠违工作、禁放工作等纳入考核评比。
来源:红网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