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发现,全市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规定,公车实行节假日集中停放,公车私用现象明显减少。但也发现湘乡市、韶山市、市公安局等单位有6台公车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各级各部门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人员予以立案查处,市公安局立案1人;湘乡市立案4人,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韶山市对违规使用公车的临聘司机予以辞退。少数单位公务车辆在节假日未落实集中停放的要求,雨湖区、岳塘区个别单位的车辆在节假日有公务活动,也没有及时到相关部门备案。
督查还发现,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有的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到位,对驾驶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公车私用问题屡禁不止;有的单位日常监管松懈,执行制度不严格,制度形同虚设,个别领导干部搞“特殊化”,以“因公”为名擅自将公车停放在居住地。
市公车专项整治相关负责人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充分认识市委、市政府正风肃纪、狠抓作风转变的坚定决心,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来源:红网
作者:易新姣 文镱静
编辑:王津 实习编辑 杨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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