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晚23时许,筻口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桥埠村巡逻时,发现该村一偏僻路段的山塘边有一辆摩托车倒放在路上。随后巡逻民警通知该村村干部及附近村民进行辨认,确认该辆摩托车非本村村民所有后,作为无主车辆将摩托车暂放派出所寄存。
28日上午,细心的民警小刘为查找摩托车车主,通过将摩托车发动机及车驾号输入公安大情报系统查找,发现该辆二轮摩托车系2012年于益阳市大通湖区被盗车辆,车主为华容县曹某,随后民警通过户籍地派出所联系到曹某,并约定将摩托车交还给失主。
来源:红网
作者:刘正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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