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蓝山站7月31日讯(通讯员 蒋从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到目前,蓝山县事业单位工作9667人,全部参加了社会保险,6767人在职工作人员都依法缴纳了社会保险,2900名退休人员都依法享受了社会保险待遇。 1-6月,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共缴纳社会保险费2008万元,其中单位缴纳1692万元,个人缴纳316万元。2009名退休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2116万元。 通过参加社会保险,有效地解决了困难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维护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好评。 来源:红网 作者:蒋从意 编辑:王津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本文链接:https://hn.rednet.cn/c/2014/07/31/420432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