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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集盖房所需木材 雇人盗伐林木获刑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编辑:王津 2014-08-01 1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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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8月1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贺琴)为筹集家中盖房所需要的木材,擅自雇人盗伐他人承包林地杉树的谢某和李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于7月30日对两人均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去年8月,谢某因家中盖房需要木材,便与同村的李某合谋,雇人砍伐杉树,分赃据为己有。同年10月11日至13日,谢某和李某两人雇请劳力,在同村村民王某等人承包经营的林地内砍伐杉树25棵。经鉴定,上述被砍伐杉木原木(条)共计87条,材积5.3611立方米,折算为林木蓄积8.4667立方米。
  
  同年10月29日,谢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办案检察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建房所需木材,应走正规渠道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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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盛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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