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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出台“惩戒性”干部交流新政 不换状态就换岗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谢璐 编辑:王娉娉 2014-08-01 09: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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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 谢璐 实习生 皮子凡 通讯员 段萍)7月28日,长沙市雨花区正式下发并实施《科级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将干部交流范围扩大至全区科级干部和科级后备干部,促广大干部找准工作状态。

  新办法中,除常规的计划性交流、回避性交流、结构性交流外,雨花区创造性地提出“惩戒性交流”,规定“工作落实不力的、不胜任现职的、在领导班子中搞不好团结的、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必须交流”。雨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肖向东介绍,这种交流有个原则:从重要岗位调换至非重要岗位,“对部分混日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逍遥官’而言,相当于正式问责之前的提醒和警示。”

  与“惩戒性交流”相对的“培养性交流”,则是给想干事、能干事却无干事平台的年轻科级干部及科级后备干部,压担子、挑大梁。这样的干部一般派往重点工程指挥部、信访局等急难险重岗位,锤炼其能力,工作实绩将作为提拔的重要参考依据。

  年轻干部任丽莎是一名从美国华盛顿大学研究生毕业的“海归”,被交流至“两河”流域治理工程指挥部,专职做上门上户的拆迁工作。她深有感触:“在一次次上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工作过程中,着实受到了培养,得到了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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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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