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中,县公安民警按照“不放过、不遗漏一处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部位)”的要求以及“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县内几家剧毒物品从业单位、放射源从业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并将存放场所(部位)逐一登记建档,纳入日常管控视线,确保剧毒化学品、放射源从业单位存放场所(部位)的登记率达100%,符合《标准》有关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吴俊克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来源:红网
作者:吴俊克
编辑:高芹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