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范围为承包经营权证范围内的农田栏舍、占用塘坝路公共资源毗邻搭建的栏舍、互换(租赁)承包经营农田搭建的栏舍等。拆除范围包括全县20个镇街,涉及115个村(社区)、1038家农户,农田栏舍面积约23.4万平米。
对于主动拆除的农民将给予资金扶助。2010年4月8日之前搭建且于2014年9月30日前自行拆除并清理规整现场的,每平米给予误工扶助资金100元,拆除后恢复耕种扶助资金50元,共计150元/平米;10月1日之后自行拆除的,各折减30%扶助金;10月31日之前未自行拆除的,不安排扶助金,并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依法拆除。2010年4月8日之后搭建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
张庆红指出,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应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他强调,各部门和镇街应问计于民,帮助农民转产脱贫致富;要倡导农户科学生态安全养殖;而对于技术不达标、破坏环境的规模养殖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红网
作者:陈登辉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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