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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洪江区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行贿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李恒超 石小芳 编辑:王津 2014-08-05 11: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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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洪江区站8月5日讯(通讯员 李恒超 石小芳)近日,洪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行贿案件,被告人李某犯行贿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对违法所得的百万元巨资予以收缴。
  
  2009年6月,李某与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某洽谈,双方约定由众诚药业公司为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洪江分院的专有药品供应商。在合作期间,李某为拉近与张某的关系,在药品供应与货款回笼上得到张某的“照应”,在2010年春节前至2011年春节期间,先后三次送张某现金7万元以及一张价值1.15万元的按摩椅;同时为了感谢原洪江医院药剂科主任邓某在销售药品时给的“关照”,分三次先后送邓某现金6000元。因关系到位,李某在与该医院合作的三年期间,违法获利高达百万余元。后因原怀化市第二人医院洪江分院的院长张某被刑事拘留,被告人李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主动上缴了违法所得。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获取非法所得为目的,给予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某和洪江医院药剂科主任邓某总计价值87500元财物的行为已构成行贿罪。结合犯罪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悔罪的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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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恒超 石小芳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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