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下发的《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湖南省《关于启动2014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和做好早籼稻收购工作的通知》精神,在7月28日至9月30日之内,所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2014年产早籼稻,执行标准为1.35元/斤(国标三等早籼稻),比上年提高3分钱。双峰县首批启动6个托市收购库点,将严格执行收购政策,敞开收购,现款结算,不打白条。
今年以来,双峰县通过对危仓老库实施维修改造及积极开展促销腾库等措施,全县目前可用仓容达5万余吨,收购仓容充足,粮农可合理安排时间,预约售粮、错峰售粮、有序售粮。
来源:红网
作者:朱卫丰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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