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刘某由严三担保,多次向犯罪嫌疑人严某借高息款100多万元。后严某因多次向刘某讨债仅得少量款项,遂将欠款转至担保人严三名下,由其代为追债。不曾料想担保人严三需周转资金,将全数的还款暂时扣留己用。犯罪嫌疑人严某遂邀集白某等人采取极端手段讨要非法债务。
2014年6月22日晚,白某应严某吩咐伙集他人,持刀劫持刘某,将其押至一乡村闲置房,关入事先准备好的铁笼,以棉被覆之,不许吃喝,不许出来大小便,并用言语威胁威逼,告知其所借高利已产生1900万的欠款。刘某不堪忍受其折磨,万般无奈于23日下午签订了共1900万元的七张欠款单给严某。
打好借条,严某仍然将刘某关押于铁笼。刘某趁看守松懈之际,扳断铁笼的两根钢筋逃出,在田野里奔跑了近两小时后,冒险跳入附近一水库,24日凌晨1时许被人发现解救。
来源:红网
作者:段佳 通讯员 朱秋萍 王翔宇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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