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静 通讯员 龙佳)近日,宁乡县在全国率先出台《宁乡县纪检监察干部适岗性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被定为“不适应”的纪检监察干部,将对其岗位进行调整。宁乡县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是为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力度,达到畅通“出口”,实现人岗匹配、能岗相适的目标。
据悉,《办法》将分别按照公开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履职计分、绩效加分和减分五个步骤进行,适用范围包括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龙佳
编辑:刘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