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多以前,全某某与同在广东打工的江西省萍乡市人刘某(被害人,女,19岁)相爱并生育一男孩。今年5月份,因两人感情出现裂痕且争吵不断,全某某辞工回老家带小孩,刘某继续留在厂里打工。6月底,刘某通过短信要求与全某某分手,心急如焚的全某某于2014年7月28日带上孩子到广东惠州找刘某。7月29日早上,全某某终于在工厂找到刘某,并将刘某带至其暂住的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平安住宿”207房间内,希望刘某看在孩子的份上回心转意,可是刘某铁了心要与全某某分手,并声称心已另有所属,全某某恼羞成怒,将刘某推倒在床上,用手将其活活的掐死。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全某某潜逃回蓝山县。蓝山公安刑侦大队获悉这一案情后,即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通过宣传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等工作,劝说其家属协助规劝全某某投案。8月4日,犯罪嫌疑人全某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蓝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供述了7月29日杀害刘某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全某某已被羁押在蓝山县看守所,准备移交广东警方。
来源:红网
作者:黄俊北 曾奕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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