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长株潭城市群能源、环境、生态等面临重大考验,化石能源(煤、石油等)消耗量需求增加较快,能源消费机构有待优化,大气污染不容乐观,城市机动车污染排放及对空气质量影响突出等。电动车作为未来的交通工具,因具有绿色、环保、低碳等特点,对改善人类大气环境意义重大。
在今年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九三学社湖南省委会提出了《尽快在长株潭城市群的路网规划建设中将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站纳入规划控制与有序建设的建议》,建议统一组织规划,制定好路网标准,做好充电站用地控制、配电网用电规划、财税政策等相关配套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充电站规划建设到位;对原省政府《长株潭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实施方案》进行修编,整合相关规划,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政策扶持、运营好充电站。
作为本件提案的主办单位,省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在现场答复中强调,2013年,长株潭城市群被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试点后,省政府在《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里已经作出安排。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市州政府作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主体,明确了新能源汽车推广的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5年,长株潭城市群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将达6100辆。
下一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将根据《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尽快规划建设充换电站、充电桩及其他配套措施,并明确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营运线路和充换电站设置点。
省发改委对会办意见予以了明确答复,要把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范畴,按照上下一致原则,科学设定发展目标;加强与国土开发、环境保护、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人口发展等专项规划的联系;发挥规划引导、现有设施和社会资本的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黎鑫 肖韵蕙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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