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国土、环保、住建、安监、电力、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活动共分“四个步骤”:一是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二是于8月10日前摸清工业集中区及周边乡、镇、村所有高污染小型企业底子;三是8月20前,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并坚决取缔非法高污染小企业、小作坊;四是8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统一现场验收并总结归档。
来源:红网
作者:刘本清 谢毅
编辑:邓瑶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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