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张某某在吉首火车站附近跟一男子以10元钱一张100元面值假币的价格,购买了50张100元面值共计5000元的假币。
2014年3月22日11时许,张某某在保靖县迁陵镇移动公司武装部营业厅附近碰到一老年妇女后,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骗取该妇女的信任,然后以帮忙将零钱换成整钱的方式将该妇女400元钱人民币换成其事先准备好的4张100元面值的假币。
初战告捷的张某某,又于2014年6月9日10时许,在保靖县迁陵镇老汽车站附近,故技重演,谎称为一彭姓老年男子办理低保,取得彭老信任后,以送人情为借口想与彭老将零钱换成整钱,但因彭老的整钱编号不好不想换了为由,将钱退还给彭老,在这一接一退之间,张某某意将彭老的800元真钞换成8张100面值的假钞时,被彭老发现,张某某慌忙逃离现场。
妙计被识破后的张某某心有不甘,在家酝酿一个多月后,于2014年7月18日10时左右,来到迁陵镇“小试牛刀”,同样以财政局工作人员办理低保的名誉,用改良后的说辞骗得了文老汉的信任,并将其1600元真钱换成了16张面值100元的假币。
再次得手的张某某,又于2014年7月28日9时许,沾沾自喜的带着26张100元面值的假人民币准备再次伺机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张某某多次使用假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之规定,遂作出批捕决定。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的审查办理当中。
来源:红网
作者:向琼 张碧清
编辑:刘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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