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镇人大主席徐勇军分析了目前校车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部署校车审批、校车内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组织学习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了为规范管理学校接送车辆、保障校车出行安全、明确校车安全责任,镇安监站、派出所与校车管理员签订了平安出行协议书及责任状。
分管安全工作的镇人大副主席林凯在会上提出了三“不”:一是等不起,校车安全要时刻注意,发现隐患要立即排除,不能等下一次;二是伤不起,校车安全事故发生后,家庭、学校、社会都伤不起,不仅家庭饱受苦难,而且教师、领导干部也都有负不可推卸的责任;三是对不起,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对不起学生家长,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必须在第一时间排除安全隐患。
来源:红网
作者:刘正
编辑:胡弋
本文为湖南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