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3岁的廖某,攸县人。1991年,20岁出头的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刑满释放后的廖某全心悔改,安心打工赚钱。2009年,廖某读到一报道称一男子专偷政府部门办公室,该男子虽被获刑但“收获”还是可观的,廖某想到打工又苦又累赚的钱还不多,对自己的现状深感不满。由此,廖某再次开启了盗窃生涯,并一发不可收拾。
2009年至2014年的6年间,廖桂华辗转攸县、茶陵、醴陵、浏阳等地,专门针对当地安保系统比较薄弱的基层政府机关下手,采取踹门、撬门、爬窗等方法入室实施盗窃,疯狂作案高达30余起,涉案财物达3万余元。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手段早已锁定廖某为犯罪嫌疑人,最终在长沙某宾馆内将其抓获。
归案后,廖某说:“我早就料到自己有这一天”,并对其涉嫌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
来源:红网
作者:王牧野 刘思思
编辑: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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