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是一项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县房产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表现。在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资中,该局严格执行准入制度。凡符合“儒林镇常住户口、并在县城工作或居住;城市低保户或城市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内”的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审核程序。按照“三审核二公示”的制度要求,实行租赁补贴申请社区(居委会)、镇政府、县级部门三审制和申请对象所在社区和镇政府、县住保办二公示制。全程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确保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退出机制,对上年度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进行年审,凡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将退出保障范围。对不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状况或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保障资格。确保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来源:红网
作者:李凌云
编辑:胡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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