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邵阳市城区空气质量,加快推进城市清洁工程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邵阳市主城区于7月1日开始实施煤改天然气工作。9月1日前,将完成城区煤改气范围内所有学校的煤改气工作。
实施范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
实施对象:1.各行政、事业单位(含医疗卫生、教育单位等)燃煤设施。2.餐饮、酒(饭)店、宾(旅)馆、洗浴、娱乐等服务业的燃煤锅炉、大小炉灶及其他燃煤设施。3.工业企业10蒸吨(含)以下生产用燃煤锅炉、工业窑炉及食堂等其他燃煤设施。4.居民住户家庭燃煤设施。
实施时间:1.201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主城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煤改气任务;完成主城区内30%工业、餐饮服务业的煤改气任务;完成主城区内20%居民住户的煤改气任务。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范围内80%餐饮服务业的煤改气任务;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范围内60%工业企业的煤改气任务;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范围内70%居民住户的煤改气任务。3.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禁燃区内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餐饮服务业、工业企业煤改气任务;全面完成禁燃区内居民住户煤改气任务。
优惠补助政策:
非居民用户改用天然气的,由市燃气公司优惠管道燃气庭院管网设施建设费30%;并由财政按锅炉每蒸吨1万元、炉窑每台1万元、餐饮服务业每个灶头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按本通告要求改用天然气的普通居民用户,市燃气公司按每户1800元收取开户费;低保、残疾人、五保户按每户1300元收取开户费。
来源:红网
作者:朱飞凡 李友良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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