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的项目包括骨干山塘修整、中小型灌区改造和新建小型水库。根据安排,骨干山塘修整项目,全县年度计划实施60口左右,按最高25万元/处奖补,每镇申报不多于4口,每街道申报不多于1口;中小型灌区改造项目,全县年度计划实施不超过5处,每镇(街道)申报不多于1处;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全县年度计划实施3处,每镇(街道)申报不多于1处。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骨干山塘修整项目灌溉面积不小于100亩,正常蓄水面积不小于20亩,坝高不小于5米,坝高在5米以上8米以下的,塘容不小于4万立方米;坝高在8米以上的塘容不小于3万立方米,且近5年未列入过各级财政资金计划项目。中小型灌区改造项目要求灌溉面积在500亩以上。
申报由各镇(街道)组织进行。在专业人员现场调查后,形成项目方案及附件一式八份,送至县水务局。届时,县水利建设指挥部门将联合相关科局,通过现场勘探、综合评审,确定入围项目名单。
来源:红网
作者:陈登辉 刘思源 汤佳浩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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