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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召开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尹世禄 编辑:高芹 2014-08-20 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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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江华站8月20日讯(通讯员 尹世禄)“从9月1日起,凡到县城购买商品房的群众,面积在90至144平方米之间的,享受购房奖补政策,每平方米奖励100元。”8月17日,江华召开县委十一届三次全会,表决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是走向现代文明社会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和潜力所在。据测算,城镇人口每增加1个百分点,全国居民消费总需求将增加1.2个百分点,直接拉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0.4个百分点。目前,世界上中等发达水平国家(如韩国)的城镇化率为85%,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城市化率达97%,中国城镇化率为51%,而江华的城镇化率仅为35.2%,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江华县提出了以打造“神州瑶都”为总揽,把县城建设成瑶族旅游、工贸发达、生态宜居、文明开放的中等城市的目标,到2025年时,县城建成面积由现在的14.7平方公里扩展到50平方公里,其中生态园区面积达2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由现在的不足10万人发展到20万人以上。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现在的35.2%发展到65%左右。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江华县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群众进城的政策,一是群众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政府给予9000元至14000元的奖补。二是外来人员落户江华城镇享受民族优惠政策。三是扩建四所小学、新建两所小学保障购房进城人口的子女入学。四是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免费为进城群众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并提供5万元至8万元的小额担保创业资金。五是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进城购房群众及其随迁家属免费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六是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依法将落户城镇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七是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按照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换宅基地的思路,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流转承包地,进入城镇居住,走节约和集约用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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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世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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