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共有七章,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乡镇财政的预算收支、财政资金、资产债务管理及其监督活动,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保障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
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长沙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来自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村代表作了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及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助推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良性发展作了说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忠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铁强对《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与会人员还就如何实现乡镇人大对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有效监督、如何正确看待乡镇人民政府的举债和担保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钟实表示,这次高质量的座谈会,给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修订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将综合、吸收这些内容,在条例修改工作中予以参考和斟酌。
来源:红网
作者:廖真怡 董宇航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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