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是医保参保中的特殊群体,因新生儿办理出生证明和上户口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参保出现滞后,导致从出生之日至正式参保之间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张家界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在本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结合新生儿的实际情况,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做出进一步调整。
文件规定:“从出生日起90天之后参保的,将从缴费日起90天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各位父母需要在新生儿出生之后90天之内要及时参保,否则,将从实际缴费之日起延迟90天享受待遇。文件还规定:“出生日起90天内,跨年度缴费、享受待遇的,需同时缴足婴儿出生年及本年度参保费用,方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即新生儿参保期间出现跨年度问题,如:12月份出生,在下一个年度的元月份参保,则需缴足出生年和参保当年的费用,跨年度发生医疗费用将分年度报销。
目前,张家界市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的新生儿,家属可凭户口本(新生儿必须要上户)、出生证明、建行IC卡、低保证或残疾证(限低保人员或残疾人员)等相关资料到所辖社区办理新参保手续。需补报参保之日至出生日期间医疗费用的,凭医保证、户口本、住院发票、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首诊医疗机构门诊发票及清单等,到医保经办机构核实后,按政策报销。
来源:红网
作者:李力 刘玉姣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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