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民警徐柏林、唐自华接警后立即驱车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和调查走访。通过9天的艰难排查,终于拨开迷雾找出了肇事者庞某,并依法将其行政拘留。8月19日,民警透露了抓捕肇事者的过程。
肇事车牌号有“513”竟有53条模糊记录
事发后,在现场调查走访和伤者描述中,民警了解到肇事车是一辆灰色或白色的面包车,车牌尾数为“513”。通过模糊查询车辆号牌为“湘C**513”的记录,民警查到了53台小车,民警立即从车形、颜色、违章记录等方面对这53辆车进行逐一排查,但没有发现有可疑车辆。
随后,民警又想到通过调取工商银行、周大生珠宝、涓水桥卡口等几处监控找出肇事车辆,结果却也一无所获,无奈民警只好回到事发地点重新走访早上5点左右有晨练习惯的人。
晨练老人确认尾数为“5113”民警锁定嫌疑车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位晨练老人告诉民警,他好象看到了是一台车牌号为尾数“5113”的灰色面包车,根据查询,车牌号为湘C*5113的小型普通客车只有三台,通过仔细比对,号牌为湘CD5113的车辆嫌疑较大,民警马上与车主进行了联系,车主的回答非常淡定,说自己的车现在在牛头岭转盘附近送客,丝毫没有心虚的感觉,但细心的民警也决定要去查验才能放心。
民警驱车到达牛头岭汽车站前见到该车,车辆是一台加长黄灰色面包车,但车辆前保险杠为一个新换上的灰色保险杠,在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时,车主辨称是自已前段时间在益阳发生了交通事故,所以换了一个新保险杠,随后他还拿出了一张益阳车辆修理店出具的日期部分被撕掉的的发票,民警看到发票后立即起了疑心,要求对其车辆进行痕迹鉴定。
银行取钱后撞倒摩托车肇事逃逸若无其事
在民警强大的心理攻势下,车主庞某这才不得不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原来7月27日是庞某姐姐60岁生日,但庞某约了送客去南岳进香,因怕妻子不会使用银行卡,庞某早晨就5点多就去工商银行取了500元钱,在取完钱后准备开车离开时没注意左侧车道的摩托车,就把摩托车撞倒了,庞某在撞车后也没有下车查看就径直驾车逃回了家,将钱给妻子后又没事似的送客去了南岳。
趁客人进香时,庞某在南岳街上的汽修店里更换了一个颜色不合的灰白色前保险杠,以为人不知鬼不觉,但最终没有逃过交警的“火眼金睛”,庞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来源:红网
作者:罗建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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