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塘站8月21日讯(分站记者 何蔚 通讯员 郑惠)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发挥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优势,积极探索“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新模式,取得了较好效果。2011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6件41人,涉及教育系统、公安系统、医疗系统、畜牧水产局系统、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征地拆迁等多个领域。8月20日,记者从岳塘区检察院了解到,新模式取得的成效源于三大举措的实施。
措施一:争取支持强保障
区检察院加强了与区纪委、区法院的协调,通过实地调研,结合检察职能,研究创新“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模式,也就是利用办案资源,通过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的震撼力和震慑力,强化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宣传效果。
同时,明确每年3月5日由区检察院和区纪委、区法院联合举办“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警示教育活动。
措施二:认真谋划促运行
“我们还对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梳理,选取破产改制国有企业、征地拆迁、国土资源领域中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件作为警示教育庭备选案件。”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区检察院还认真研究确定案件及受教育者,明确在辖区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正科级以上职务犯罪案件,组织区副科级以上干部旁听警示教育庭审;具有行业、领域代表性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相关行业、领域单位、部门干部旁听警示教育庭审;其它职务犯罪案件,充分发挥“身边人”的直接警示教育效果,根据有关单位、部门挑选,确定参加警示教育庭审旁听人员。
为确保庭审警示效果,庭审前,预防科与公诉科加强对接,了解案情进展,共同制定详细预案,确保当庭发表的公诉意见达到警示教育释法说理效果;与自侦部门抓好对接,提审被告人,引导其加深自我认识及悔过意识;与法院刑庭抓好对接,落实庭审现场,明确庭审时加强最后陈述忏悔环节。
措施三:回访宣传扩影响
将警示教育庭、当庭忏悔实录等相关新闻,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推介。对类案加强分析总结,撰写国企改制、征地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建言。
庭审后,积极与受教育单位进行回访沟通,延伸警示教育效果。如,在观摩黄某贪污受贿案警示教育庭审后,昭山示范区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活动,整章建制,规范征拆流程,规范资金审计。
来源:红网
作者:何蔚 通讯员 郑惠
编辑:高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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