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市区现有出租汽车1100台,从2006年6月12号开始收取0.5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此后,随着成品油价格的进一步上涨,从2010年11月1号起,又将燃油附加费的收取标准从0.5元/车次调整为1元/车次。介于当时出租汽车的计价器配置较低,调表的成本过高,一直没将燃油附加费调进计价器。近年来,随着出租汽车逐步更新换代,起调表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条件。
今年7月初,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市公用事业局将燃油附加费调进计价器统一打表计费,经过一个多月的调试,目前,调表工作已基本完成。从8月19号凌晨开始,市区内所有出租汽车将不得在计价器之外收取每车次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否则一经查实,将按照乱价经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市客管办提醒,市民若发现出租车存在任何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0739-5225502向市客管办投诉举报。
来源:红网
作者:刘晔
编辑:邓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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